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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榆信息港 2021-10-08 450 10

经营了33年的烟酒店,一夜之间消失了!贵阳店主傻眼了

贵阳的陈女士在乌当区

观溪社区政法宿舍院子里

有一间小烟酒店

生意已经做了很多年

然而在8月23号上午

陈女士起床下楼

却发现门面消失了

陈女士:他们已经在房间里面搬东西了,把东西搬出来就不准我进去,我就问他们,我说谁给你们的权力来拆我家的门面?

曾经的烟酒店如今只剩一堆瓦砾,店里的货物也全被搬了出去,此情此景让陈女士很是气愤。她告诉记者,最近社区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,对于这次改造,陈女士本来很支持,但这样来处理她家的烟酒店,让她难以接受。

陈女士:我家烟酒店是我(家)89年修的,持续经营已经33年了。那个时候我们还小,我才十多岁,我还在上学,煤棚的旁边还有一个三角形的位置,我母亲就在这个地方修了一个小的(门面)经营。

今年6月份,街道办事处在政法宿舍贴出公告,说要拆除小区里的煤棚,陈女士认为,她家的这个门面并不属于煤棚,可对方却也通知她,这个门面要一并拆除,为此,陈女士多次找办事处进行协商。

陈女士:八几年我母亲一块一块的砖头垫地基垫修起来的,你起码要给我一个说法对吧?后面他们跟我说没有赔付,什么都没有赔偿。

陈女士说,她家这个烟酒店经营多年,证照齐全,但她并不清楚这个门面有没有产权等相关手续,算起来也只是一个“历史遗留问题”。对此,她希望街道办予以充分考虑实际情况,酌情处理。然而,街道办事处却出具了一份处理意见书给陈女士。

陈女士:8月20号下的下午2点多钟下(文)给我的,说我家是构筑物,我一看到我就生气了,什么叫构筑物?构筑物就是电线杆,然后这种柱子,还有一个就是什么沼气池过滤池,反正它就是不能住人的,我家明明是商店明明生活了33年的。

陈女士说,接到这份意见书后,她立即回复表示反对,并进行申诉,然而申诉还没有结果,事情就发生了。

陈女士:星期五晚上,社区有一个工作人员就来我家门面。他就口头通知,你们在22号就是昨天中午12:00之前搬出,今天早上6点多钟他们就已经来了,而且是把我家的电线先剪断了,他们社区办事处是没有权力强拆的。

如今木已成舟,烟酒店被拆除了,陈女士表示,她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。随后,记者和陈女士一起来到了观溪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。

乌当区观溪路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刘杰:老旧小区(改造),它是一个升级目标。我们前期征求了老百姓的意见,大部分的意见都非常强烈,希望我们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,因为我们整体老旧小区都是80年代90年代的。

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的主任刘杰告诉记者,此次辖区一共对99个小区进行改造,涉及251间煤棚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工作。2021年3月份就开始逐户入户工作,而陈女士家这个烟酒店,就属于此次改造项目的范围。

乌当区观溪路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刘杰:喊她拿出她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她建的是合法建筑,因为凡是在我们公共服务公共配套设施上,你必须要取得合法的建筑,我们才认可你这个是合法的建筑。

刘杰告诉记者,陈女士一家始终无法拿出门面修建手续和物权依据,而经营的相关手续并不能证明门面的合法性。为此,他们曾多次与陈女士进行沟通,但事情始终没有取得进展。

乌当区观溪路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刘杰:她们家情绪很抵触,实际上我们做了她很多工作,可以说真的是反复地做,她一直跟我们谈条件,因为你拿不出合法的东西,我们作为政府我们不可能满足的一些不合理的条件。

至于处理意见书上的“构筑物”一词,刘杰表示,他只能说,陈女士的门面确实不是合法建筑。在前期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,拆除工作只好强行推进,而在拆除门面的前一天,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对陈女士一家进行了口头通知。如果陈女士对拆除工作有异议,她可以依法维权。

乌当区观溪路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刘杰:(店内物品)给她保存好了的,后续她对这个事情有异议的话,可以按照相关法律,申请维护她自己的权利。

对于陈杰的解释,陈女士依然无法接受,她表示将继续申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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